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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组织专家赴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调研

  •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 发布日期:2014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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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袁 婷发自呼和浩特

  8月5日,北京市法学会组织专家赴内蒙古自治区进行调研。当天下午,在呼和浩特市,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宋喜德、副秘书长何岩及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法律论证中心工作人员与北京调研团的成员进行了座谈,双方就地方法学会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积极发挥地方法学会的优势和作用,参与政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正是北京市法学会此行调研的主题,也是北京市法学会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为了稳步推进这项工作,北京市法学会秘书长邵新莲特邀北京各领域的多位法学家共同赴内蒙古调研。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法律论证评估中心于今年4月30日成立,据初步了解,这是全国地方法学会中第一家正式挂牌的法学会法律论证评估中心,邵新莲秘书长介绍说,正是因此,北京市法学会慕名前来“取经”。

  “说来取经,我们可不敢当,我们现在只是刚刚铺开摊子。”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宋喜德谦虚地说。这句话并非只是谦虚之辞,也说明了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法律论证评估中心的“新”。

  宋喜德介绍,新成立的法律论证评估中心开始办公仅有3个月,成立大会都没来得及召开。然而,这个新成立的中心却开创了不少新举措。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1人,除一名主任外,其余10人均为聘用的有经验的社会法律工作者,中心还与3家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建立了自己的专家库。

  内蒙古法学会法律论证评估中心副主任赵也夫介绍了中心积极参与政府决策过程的构想,下一步将成立“内蒙古疑难执行案件研究学会”,针对政法实务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并希望将此工作做成亮点。赵也夫也谈到中心创办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思考,如论证案件的立案标准以及论证组的人员组成等问题。

  随后,北京市法学会秘书长邵新莲分享了北京市法学会的工作心得以及目前面临的问题,她对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勇于创新、立足当地、服务基层的精神表示钦佩,并称这也给北京市法学会的工作带来启示。

  会上,就法律论证中的合法性、合理性评判标准等核心问题,北京调研团成员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建伟、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张生、北京大学法学教授湛中乐、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蒋立山、北京市社科院法学所所长徐家力、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王雪梅、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卫东、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巡视员王益民等人,与两地法学会的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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